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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2MPAcc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07-07 17:07:29 编辑:sxzz 浏览:

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部署、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它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西部红烛精神”和“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服务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41.7万人,形成了“抱道不屈、拥书自雄”的学风和“醇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

报名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水平方能报考,且需符合以下条件:(1)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2)有公开发表的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3)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4)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生,我校不接受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考生。(5)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6)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力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2)(3)(4)(5)(6)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就读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验要求。

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报名方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或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待定。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确认方式和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4.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

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筱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的学制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考生的学制除外。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