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简称华中大,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
二、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计划招生7人。最终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学制及学费
学制3年,学费6.6万。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要求详见招生目录。
d.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国家和教育部的各项招生规定。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的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推免生接收办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考生的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国家和教育部的各项招生规定。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的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推免生接收办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考生的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及信息确认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
2.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办理网上报名及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
3.其他所有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
4.选择在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公告的要求执行;选择在外地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执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考生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及录取
1.考生应当在2022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2.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3德语
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七、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各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和划定分数线等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成绩满足报考院系相关专业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进行。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复试工作细则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3.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加分和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调剂工作将在复试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接收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6.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在拟录取前须提交定向就业合同供我校审核。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在复试时将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并通过面谈、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生因录取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各种原因不能按规定调取档案造成不能入学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符合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并办理手续。
八、附则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院系网站。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其他招生政策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
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