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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23JM(双证法学)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2-07-27 15:09:57 编辑:sxzz 浏览:
一、学校简介

郑州大学,简称“郑大”,主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合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11工程”、“一省一校”建设高校。

二、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意向在2021年录取人数的基础上适量增加招生规模。2022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8108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4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名),其中,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20人。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学制、学费及学习方式
 
(一)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二)学费:所有硕士研究生均按学制年限分学年,收费每年1.3万。
 
(三)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边工作边学习。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采用网上确认还是现场确认,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六、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2022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2021年12月2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律硕士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于2月份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我校将不寄发纸质版成绩单。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我校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状况,按照学校一流大学建设需求及各学科培养要求,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
 
(五)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