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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23JM(双证非法学)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2-08-04 14:39:53 编辑:sxzz 浏览:
一、学校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有全日制本科生27000人、硕士生7000余人、博士生300余人、各类留学生近1700人。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目标。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25人,我校在2023年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接收人数、专业对应调整该专业的统考招生人数。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阅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具体通知要求以网上或现场的方式,确认本人的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不包含推免生、支教团)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网上预报名时间报名,即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只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领域。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平行调剂志愿。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经我校核验后方能参加考试。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考生可报考。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在定向类别必须填“定向”,且申请定向就业单位为少数民族地区(省市区县),凡不填者均视为放弃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凡被我校录取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往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要档案到校,并提供不享受单位工资和福利的证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准确的定向单位名称,并与拟录取阶段提交至我校的定向协议一致。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信息确认

一般于每年11月中旬进行,已网上报名者按照考点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考虑到不同考生的实际情况(不含推免生),我校考点将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申请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方式(另行通知)。由考生按通知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我校考点需注意以下事项:
 
1.我校报考点确认预定时间:2022年11月中旬(各考点具体时间请注意公告)。
 
2.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 网上报名编号。
 
(2)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配合报考点做好本人图像采集等信息工作。报考我校考生被通知网上确认的,按通知具体要求进行确认。
 
(三)桂林市区及附近且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我校考点。
 
(四)考生务必正确填写通讯信息(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在2023年6月底前有效。因信息不详、电话不畅而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英语一
 
12月26日上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12月26日下午: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试地点。由各考点统一安排。
 
4.考生应当在2022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初试成绩公布。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考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
 
1.我校执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2.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二级培养单位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⑵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
 
⑶专业科目笔试(含专业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面试;
 
4.复试实行一般不低于120%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5.跨专业报考的考生由我校各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加试,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六、调剂
 
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和我校公布的调剂办法开展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进行。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
 
(一)我校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但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三)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公布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及调剂信息,按国家政策及我校调剂办法接收调剂考生。
 
(四)对申请我校同一学科(领域)、专业(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不限报考专业,在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中,按一志愿优先兼顾专业平衡原则,综合考评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条件择优录取。
 
(三)我校新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调取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考生必须为定向)。
 
八、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3年。
 
(二)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费缴纳标准等文件,另行公布。参考去年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