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优质资源共享联盟、世界能源大学联盟和国际矿业、能源与环境高等教育联盟成员,入选“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学校溯源于1909年创办的焦作路矿学堂;1938年与东北大学工学院、北平大学工学院、北洋大学工学院在陕西城固合组为国立西北工学院;1946年,焦作工学院在河南洛阳复校;1950年3月,华北煤矿专科学校并入,并以焦作工学院为基础成立了中国矿业学院;1952年,北洋大学、唐山交大、清华大学的采矿系调整到学校;1953年,学校迁至北京,改称北京矿业学院;“文革”期间,学校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1978年,学校在江苏徐州重建,恢复中国矿业学院校名;1988年,学校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2000年,学校整体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2004年正式拥有研究生院。
截至2022年3月,学校有文昌和南湖两个校区,占地4200余亩;有23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2145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35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3300余人。
二、招生类别与计划
招生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入学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 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 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 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可适当延长)。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4.5万元(参考往年)。
六、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生管理机构自行确定。
打印准考证:2022年12月18日-27日,登录“ 研招网”下载打印。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5日-27日
七、特别提示:
1、关于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在职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和报考艺术硕士(美术)的考生选择北京 1163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考试。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关于学历(学籍)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认证结果需要在教育部认证中心网站上查到,在现场确认时将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学校对考取的应届生毕业证书在入学时验证,未获毕业证书将不能入学。 4、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22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凡以虚假信息报考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考生单位。
5、学术型专业目录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该专业学习和研究内容,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不区分研究方向”,无须填报具体研究方向。
